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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树捷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第16681107号“CHINDIA”商标予以无效,龙树代理邹爱友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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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18 更新时间:2024年04月28日10:08:22 打印此页 关闭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_16681107_1714072920469_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