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 ☎:85103399


【龙树捷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第14654595号“CHINDIA”商标予以无效,龙树代理邹爱友获得胜诉

分享到:
点击次数:493 更新时间:2024年04月28日10:05:21 打印此页 关闭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_14654595_1714072917374_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