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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依企业申请撤销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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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032 更新时间:2016年09月18日08:46:54 打印此页 关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市字〔2016〕166号
 
 

工商总局关于依企业申请撤销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资格的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申请退出工商总局2014-2015 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14〕223号)有关规定,现决定撤销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

  特此公告。

  工商总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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