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客户看中商标后,我公司会和您签定一份《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并支付购买此商标定金,并将受让人资料(个人受让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受让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于办理公证手续。
第二步、我公司在收到受让人资料及商标定金后,及时办理商标公证及签定转让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公证手续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自有商标当日可以完成公证)。
第三步、公证后我公司向购买方扫描该商标的注册证书及公证书等文件,以备购买方向公证处确认商标公证手续,购买方确认后付清商标余款。
第四步、您确认后付清商标余款,我公司寄出商标注册证原件、公证书原件及使用授权书等文件至购买方,您收到上述文件后即拥有所购买商标的独占使用权,我公司在收到您回寄的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的申请书、委托书报送国家商标局。
第五步、国家商标局在一个月左右同时向转让、受让双方下发该商标转让申请的"受理通知书",6-10个月左右下发该商标的转让证明,我公司会第一时间通知购买方。至此,商标转让合同完成,此商标也正式转让到购买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