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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8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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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000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24日19:15:05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8文本。以此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修改内容予以公布。此修改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本版本,做好启用分类表新版的准备工作。申请日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原版本。

 

NCL(11-2018)版中文版和区分表修改内容.docx

W020171221617230871875.docx

 

                               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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