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优点
一、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发布的2016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暨:企业所得税可以由25%,降至15%。如企业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的应税收入为20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为500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应纳所得税额为300万元,可合法省税200万元。
二、研发费用可以享受150%的税前扣除
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三、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根据企业规模,要求企业将销售收入的3%、4%或5%用于企业研发工作,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形成企业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增加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四、提高企业形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高门槛”,将低端制造企业拒之门外,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塑造企业形象、增加企业美誉度有着重要的用途。
五、在政府项目中享有优势
现在政府有许多优惠政策或者是项目,要求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参与。拿到高新技术企业的牌子,也增加了企业获胜的砝码!
六、可获得政府奖励
根据不同的地区,可领取额度不同的奖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认定流程如下图所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准备材料
一、行政部分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
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公司章程(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持股比例)。
3、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情况: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权等证书;需加盖公章,如有变更,需同时提供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4、人力资源情况:需提供职工总数(以申报个税或缴纳社保人数为准);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员人数;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学历人员人数;研发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年龄、学历、所学专业、在公司的岗位等信息;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的个人简介。
5、高企工作认定网和省科技厅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二、 技术部分材料
1、近三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每年不少于4个项目):
① 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本项目研发人员数;
② 项目的预算总额及项目近三年支出情况;
③ 立项目的及组织实施方式;
④ 核心技术及创新点;
⑤ 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
① 产品(服务)名称;
② 技术领域、技术来源、上年度的销售收入;
③ 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
④ 与同类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
⑤ 财务方面开具发票的清单,包括:品名、日期、金额(用于汇总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⑥ 高新技术产品的检测报告、销售合同、发票、报关单等资料。
三、 财务部分材料(需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上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
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
2、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3~201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复印件
(需加盖企业公章)。
3、近三年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
4、近三年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四、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
(2)生产批文;
(3)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
(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查新报告等。
五、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1、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2、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
3、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
4、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纯净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六、其他证明材料
公司获得的各项资质认定证书、标准制定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及归集方法
1、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
3、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办法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4、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评表
自评企业名称:
序号 |
需符合条件 |
现有条件 |
改进方案 |
1 |
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
|
2 |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
|
3 |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
|
4 |
近三年研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规定比例 |
|
|
5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
|
|
6 |
销售增长率和资产增加率不低于25% |
|
|
7 |
有较好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
|
|
8 |
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
|
具体可归纳为四项指标: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成长性,这四项指标是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不包括70分)以上。
各项指标所占分值: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知识产权 |
≤30 |
2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30 |
3 |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
≤20 |
4 |
企业成长性 |
≤20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知识产权 |
≤30 |
2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30 |
3 |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
≤20 |
4 |
企业成长性 |
≤20 |
四项指标具体评价标准: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 |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
分值 |
1 |
技术的先进程度 |
≤8 |
2 |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
≤8 |
3 |
知识产权数量 |
≤8 |
4 |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
≤6 |
5 |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
≤2 |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 (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 (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
C. 3~4项 (Ⅱ类)(3-4分)
D. 1~2项 (Ⅱ类)(1-2分)
E. 0项 (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 (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 (1-2分)
B. 否 (0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 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成长性得分 |
指标 赋值 |
分 数 |
|||||
≥35% |
≥25% |
≥15% |
≥5% |
﹥0 |
≤0 |
||
≤20分 |
净资产增长率赋值 ≤10分 |
A 9-10分 |
B 7-8分 |
C 5-6分 |
D 3-4分 |
E 1-2分 |
F 0分 |
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 ≤10分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序号 |
程序 |
委托方所做工作 |
受托方所做工作 |
时间安排(预计) |
1 |
注册登记 |
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发传真给高企协会确认 |
待定 |
2 |
准备资料 |
委托方根据受托方所列清单进行资料准备(资料清单请详见附件) |
1.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实际情况提出可实操性意见,并提醒委托方按进度完成各项材料准备工作;2.对委托方准备的资料进行分析检验,是否符合项目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与委托方商榷如何解决相关问题;3.要求委托方补充相关材料等。 |
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3 |
财务专项审计 |
汇总2013-2015年的研发费用和2015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提供做专项审计报告要使用的立项名称、立项日期和参与人数 |
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4 |
资料补充、整理、汇总 |
委托方根据受托方的反馈信息做好资料补充工作 |
受托方对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核,确保资料充分完整。汇总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请专家审核把关。 |
待定 |
5 |
组织审查与认定 |
接待科技办的现场考察 |
协助做科技办的现场考察 |
根据申报通知时间确定 |
6 |
公示及颁发证书 |
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
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
根据省科技厅的通知确定 |
说明:此工作内容及时间规划,为初步计划,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通知时间为准。
部分常用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优惠政策 |
对口单位 |
1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1.东莞市奖励30万元,部分镇街有配套 2.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15% |
广东省科技厅 国家科技部 |
2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项目 |
1.根据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奖励10万元~500万元。 2.东莞市奖励5万元 |
广东省科技厅 |
3 |
进口贴息 |
对企业的进口设备进行补贴 |
东莞市商务局 |
4 |
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对经加计扣除项目核定的研发费用进行5%的补贴 |
广东省科技厅 |
5 |
东莞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对企业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进行资助,最高可达50万元 |
东莞市科技局 |
6 |
广东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
针对企业和高校合作的技术攻关或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无偿资助,可获得80~100万元的扶持资金 |
广东省科技厅 |
7 |
东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 |
针对企业和高校合作的技术攻关或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无偿资助,可获得80~100万元的扶持资金 |
东莞市科技局 |
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可对认定的研发费用,在申报企业所得税之前按照150%进行扣除,研发费用50%的金额可以不用计征企业所得税 |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国税局 东莞市地税局 |
9 |
创新创业大赛 |
分国家、省、市三级,对于企业的研发成果、商业模式进行评价,从市级开始逐级向上推荐。东莞市的奖励为一等奖奖金20万元,二等奖奖金10万元,三等奖奖金5万元 |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
10 |
东莞市工程中心认定 |
是东莞市科技局对公司研发实力的认可,暂无补贴。 |
东莞市科技局 |
11 |
东莞市科技进步奖 |
东莞市政府颁发的奖项,是对企业研发成果的肯定,并且项目参与人员可在积分入户、各分入学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一等奖奖金20万元,二等奖奖金10万元,三等奖奖金5万元。 |
东莞市科技局 |
12 |
成长型中小企业奖励项目 |
公司近三年的销售额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才可申报,对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东莞市经信局 |
13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3~4项 |
可做为高企复审的成果转化证明 |
广东省科技厅 |
14 |
“机器换人”专项资金 |
对企业购入的生产设备原值补贴10% |
东莞市经信局 |
企业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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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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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外资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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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 |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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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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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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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或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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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排名(或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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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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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行业协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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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所属技术领域 |
□电子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 □航空航天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新能源与节能 □资源与环境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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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 (件) |
国内商标 |
|
国际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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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
|
实用新型 |
|
外观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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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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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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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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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诀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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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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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人力资源情况 |
职工总数 (人) |
|
大专以上学历 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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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研究开发 人员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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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情况 |
高级 |
|
中级 |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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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万元) |
2013年 |
|
总资产 (万元) |
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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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
2014年 |
|
||||||||||||||||||
2015年 |
|
2015年 |
|
||||||||||||||||||
合计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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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情况 (万元) |
2013年 |
|
净利润 (万元) |
20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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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
2014年 |
|
||||||||||||||||||
2015年 |
|
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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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量 |
2013年 |
|
|
办公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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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
|
|
||||||||||||||||||
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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