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 ☎:85103399


完美诉梦妆侵权案胜诉

分享到:
点击次数:1844 更新时间:2016年08月10日09:40:09 打印此页 关闭

  日化企业完美公司生产的“完美芦荟胶”产品在上市之后便遭遇了山寨,完美也采取了相应的维权行动。近日,完美公司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完美公司生产、销售的“完美芦荟胶”产品属于《反不正当竟争法》规定的“知名商品”,广州市梦妆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妆公司”)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据此判决驳回梦妆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至此,完美公司诉梦妆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案有了终审判决结果。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同时认为,完美公司的知名商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均为化妆品,经比对,两者均采用了相同的产品、两者外包装均采用绿色和白色两种底色、两者在各个面底色的比例基本一致等,因此,两者构成近似,梦妆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终审判决驳回梦妆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梦妆公司也将受到赔偿完美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的处罚。

  日化行业一直是山寨产品扎堆的“重灾区”。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市面上的山寨日化品来源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未报关进入国内市场的,称为水货;第二种是外观上使用正品包装,但产品却完全是仿名牌产品的冒牌货;第三种是以“贴近”知名品牌为策略,使用相近的名称或商标,误导消费者的山寨货。对于品牌知名度高的企业要有驰名商标的保护意识,避免商标被跨类别抢注和被“山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一条:代理贾珍第14089276号伊米菲商标异议答辩胜诉 下一条:商标局“迎七一、庆七一”专题党日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