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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傍名牌”、商业诋毁等八类违法行为注意!2018浙江“红盾网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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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98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10日12:59:07 打印此页 关闭

  7月6日上午,浙江省工商局召开2018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视频部署会。省局张雪林副局长作讲话,温州市局、金华市局、余杭区局作表态发言,省局经检处作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部署。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为期5个月,突出扰乱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4个重点方向开展。行动期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集中打击网络侵犯商标专用权、网络“傍名牌”、网络虚假宣传、妨碍破坏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网络商业诋毁、网络传销、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8类主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一批严重扰乱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大案要案,及时曝光一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典型案例,对重特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不断强化执法威慑力,持续深入推进我省网络市场经济秩序整治与规范,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张雪林指出,今年是省局部署“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的第三年,必须要把立足线上线下一体监管作为长期任务,确保我省在网络经济执法领域勇当排头兵,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持续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执法,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建设高素质系统执法队伍的迫切需要。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通知要求,找准问题,全面深入,依法依规,打出声势,打出成效,打出权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一是要集中解决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违法问题。各地在专项执法中,始终要绷紧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这根弦,对于网络广告、网络交易中突出使用不良影响如民族宗教、国家领导人等宣传行为,以及利用互联网平台以“慈善”“扶贫”“创新”“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等为幌子故意歪曲国家政策开展网络传销的行为,要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坚决清除。
  
二是要致力于网络竞争秩序的维护。各地要重点查处虚假交易、混淆、商业诋毁等严重扰乱网络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结合《关于印发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是要突出对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各地要重点查处一批侵犯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等侵权案,将打击与护企相结合,对相关案件线索实施“溯源”,全链条打击;要突破查处网络“傍名牌”、实施混淆的违法行为,大力净化网络空间。
  
四是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项执法行动要充分体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灵活运用抽检手段,重点打击没有3C认证、“三无”、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省、市局经检(稽查)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经检(稽查)处(支队)全体人员,各市城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领导、经检(稽查)大队长、网监科长,省内知名网络平台代表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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