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科技局于2015年10月份正式推出“创新券”,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创新券”可用于企业购买与非关联单位合作或自主开展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合作研发或委托开发、创新设计、技术服务、检索查新等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市场监管局产(商)院拥有国家级的检测中心,业务范围覆盖化妆品、纺织品、玩具、饰品、彩印包装、五金、文体、眼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检测场地、先进的检验设备以及技术人才优势,有能力为广大有意愿进行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的企业提供科技资源。产(商)院第一时间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我市首批创新载体,为企业提供各项创新服务。(叶舒影)
来源:市场监管局信息网